当前位置:学者集>公文文书>规章制度>制度>

学校教师听课制度

学者集 人气:7.1K

听课活动学校教学的经常性工作,是了解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和互相学习、交流教学经验的主要方式,为此做出如下规定

学校教师听课制度

一、要有计划有目的

1.听课有要月计划和周安排。

2.要有明确的听课目的。

听课目的:

(1)一般性地了解教学情况。

(2)研究与检查某一班级某一学科的教与学情况。

(3)研究与检查某一班级的教与学的情况。

(4)研究总结教师的`教学经验和存在问题。

(5)专题研究。

(6)教师互相学习,提高教学水平。

二、听课前要有准备

1、听课前要研究教学大纲,了解教学目的,“双基”范围,能力培养以及教学方法的使用等,做到心中有数。

2、对所听内容要有所了解,要了解本课的重点、难点及习题配备等。

3、听课前尽可能参加备课,了解备课情况和对教材处理的意见,以便听课时做比较。

4、听课要注意听重点,诸如教材处理、教法运用、能力培养、贯彻思想教育、学生接受情况等。

三、做好听课记录

1、听课时要精力集中,不得干其它事情,必须做好听课记录,记录内容如下:

(1)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教学原则的运用。

(2)教师对教材的处理,教学方法是否恰当。

(3)如何培养学生的能力。

(4)如何通过课堂教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。

(5)课堂气氛如何。

(6)学法渗透的途径和方式如何。

(7)教师的教态、语言、板书、教具的使用等方面如何。

四、听课后要做出评议和效果检查

1、听课后要做出客观的评议,要肯定成绩,指出缺点与不足,并提出希望。

2、采取多种形式检查课堂教学效果。

3、注意总结提高,对优秀课要及时加以推广。

五、听课节数

1、主管校长、教务处主任、教科室主任、新分配到校的年轻教师每学期不少于50节。

2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每学期20节以上。

3、学科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。

六、期末将听课记录汇总报教务处。

七、教学处每学期期中、期末要对听课情况做检查总结。